宣称与证据
可回收
可回收描述产品在特定地区能够经过收集、分选和适当再加工进入材料循环的条件;应与实际已回收和再生材料含量分开说明。
本页目录
对象与资料要点
| 关注项 | 含义/判断 | 证据/条件 |
|---|---|---|
| 技术层面 | 材料与指定回收工艺相容 | 纸基包装可通过相应实验室方法评价 |
| 体系层面 | 当地能收集、分选且有处理去向 | 不得用实验室结果替代设施可得性 |
| 美国营销指引 | 设施覆盖不足时须限定可回收主张 | FTC Green Guides;仅说明美国口径 |
| 不同概念 | 可回收、已回收、再生含量各有证据 | 三种表述不能互相替代 |
纸包装的可回收条件
首先确认包装完整结构适合哪类再加工过程,再核对销售地区的收集与分选安排。实验室技术结果和现实处理路径共同决定一个回收主张能否被读者正确理解。
怎样写得准确
说明适用地区、回收方式和必要准备步骤,并保存结构、测试及接收规则依据。可再浆的涂布纸也仍需当地系统愿意接收;材料名称本身不能回答这一点。
美国FTC指引要求,在适当回收设施无法覆盖至少60%的销售地区消费者或社区时限定可回收主张。这个比例属于美国营销指引,不能移作中国标签或全球技术认证阈值。
“含再生纤维”描述原料来源;“已回收”描述实际发生的结果,都不能直接替代“可回收”。
来源与范围
资料以所列来源及日期为限;基础收录不构成推荐供货、合作或性能认证。
- FTC — Environmental Claims: Summary of the Green Guides (新窗口打开)
美国环境营销指引中可回收主张受当地设施可得性限制,以及可回收和再生含量是不同概念;不是中国或全球通用标签认证。
- Cepi Recyclability Test Method Version 3 (新窗口打开)
说明2025年V3方法模拟常规纸厂、评价需结合评价协议;常规、脱墨和特殊过程应区分。